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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类型有哪些-

文章来源:南京神康心理医院 更新时间:2015-12-20 09:56

  精神分裂症根据其临床表现出的主导症状分型。疾病的早期,往往很难明确分型,当疾病发展到一定阶段,其主导症状便逐渐明朗化,便于分型。

  精神分裂症的不同亚型,有其特有的发病形式、临床特点、病程经过、治疗反应、预后,对临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。临床上常见的类型如下:

  1. 偏执型精神分裂症

  又称妄想型,是精神分裂症最常见的类型。发病年龄多在中年(25-35岁),起病缓慢或亚急性起病,其临床表现以相对稳定的妄想为主,关系和被害妄想多见,次为夸大自罪、影响、钟情和嫉妒妄想等。

  2. 紧张型精神分裂症

  多在青春期或中年起病,起病较急,以紧张性木僵或紧张性兴奋为主要表现,两种状态可单独发生,也可交替出现。典型表现是患者出现紧张综合征。 病程多呈发作性。改型目前在临床上有减少趋势,预后较好。

  (1)紧张性木僵:以运动抑制为突出表现。轻者动作缓慢,少语少动,或长时间保持某一姿势不动。重者终日卧床,不动不食,缄默不语,对外界剌激不起反应,唾液、大小便滞留。

  (2)紧张位兴奋:以运动兴奋为突出表现。 行为冲动,言语刻板,联想散漫,情感波动显著。 可持续数日至数周,病情可自发缓解,或转入木僵状态。

  3. 青春型精神分裂症

  多在青春期发病,起病较急,一般2 周内达到高峰。症状以精神活动活跃且杂乱多变为主。

  情感改变为突出表现,情感肤浅、不协调、喜怒无常、变化莫测、表情做作,行为幼稚、奇特、好扮鬼脸,常有冲动行为。

  4. 单纯型精神分裂症

  青少年期起病,经过缓慢,持续发展。早期多表现类似"神经衰弱"的症状,如主观的疲劳感、失眠、记忆减 退、工作效率下降等,但求医心情不迫切,即使求医也容易被疏忽或误诊。

  疾病初期,常不引起重视,甚至会误认为患者"不求上进"、"性格不够开朗"或"受到打击后意志消沉"等,直至经过一段时间后病情发展明显才引人注意,往往在病程多年后才就诊。本型症状以精神活动逐渐减退为主要表现。

  5.其他类型精神分裂症

  (1) 未分化型:此型患者症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,但症状复杂,同时存在各型的精神症状,无法归到上述分型中的任何一类别,故将其放到“未分化型”中,此型患者在临床并不少见。

  (2) 残留型:在发展期的急性症状缓解后,尚残留片段不显著的幻觉和妄想,或有某些轻微症状,但并不严重,仍可进行日常劳动。

  (3) 衰退型:病期时间已久,思维极度贫乏或破裂,情感淡漠,意志缺乏,行为退缩幼稚,病情固定少波动。

  温馨提示:从上述的内容可以看出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类型复杂多样,有时患者自身是无法辨别的,为了能够更好的治疗精神分裂症,患者应前往正规医院接受诊断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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